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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担保有限公司
设立香港担保有限公司 一般來說,成立擔保有限公司(Limited by guarantee)的目的包括扩展教育/培训(如协会或公会等)、宗教、扶贫、环境保护保育、信托或公益基金、社会公益等….大部份之担保公司均为「非牟利组织或团体」 (“ NPO”)。

香港担保有限公司的基本结构要求为:

至少2名成员

至少2名董事

至少1名公司秘书

秘书和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境内。另外, 该公司亦应于每年提交公司周年报表时连同已审核之会计报表一并提交。

成立为认可慈善机构团体
  • 若公司之成立目的主指「为非牟利而对社会有一定帮助贡献」(必须纯粹是为「法理上承认的慈善」用途而设立),我们可以协助申请为「认可慈善团体」(“ACI” )。


慈善团体的设立目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 (a) 救助贫困
  • (b) 促进教育
  • (c) 推广宗教
  • (d)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于社会而具慈善性质的宗旨
虽然首三项所列的用途,其有关之活动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进行,但在(d)项下的用途必须是有益于香港社会,才可被视为具慈善性质。

慈善团体可获得以下优惠︰ 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可获豁免根据《税务条例》所征收的税项。 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经营任何行业或业务,从该行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才可获豁免缴付利得税:
  • 所得利润只作慈善用途,及
  • 所得利润大部分不是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以及
  • (甲) 该行业或业务是在实际贯彻该机构或信托团体明文规定的宗旨时经营的(例如宗教团体可能出售宗教小册子和传单);或
  • (乙) 与该行业或业务有关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进行,而该机构或信托团体正是为该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例如保护盲人的社团可能安排售卖失明人士制造的手工艺品)。
属公共性质的慈善、宗教或教育机构,一般来说都可获得豁免商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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