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基金 / 信託服務

公司及家庭豎起一座資產防火牆

生前訂立遺囑是目前最為普遍的財富傳承方式。但常常因為真實性、效力認定、不同國家繼承法有別等問題引發家族糾紛,從而可能導致家族財富在紛爭中消耗侵蝕甚至家族企業因矛盾而破產或被其他企業收購。香港華懋集團的龔如心去世後就是遺囑問題搞到一鑊泡。

家庭信託則完全不同,是一種基於信任而產生的委託關係誕生。信託的資產已經不再屬於資產的原始擁有人了。因此,信託資產是獨立存在的。委託人的任何變故都不影響資產的存在。受益人是通過享有信託收益權而不是遺產獲得利益及信託文件指定的管理權限。信託資產穩定在受託人名下。一方面委託人的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資產進行追索 (信託資產非法所得除外) ,構築起企業財富和個人財富間的防火牆,規避了企業經營風險對家庭可能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委託人家人將財富在短期內揮霍及分割。信託財產與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也完全分開,這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家族資產被外人瓜。例如,當一位信託財產受益人面臨離婚財產分割時,信託將成為保護其家族資產免於被離婚妻子瓜分財產。離婚資產分配時只需考慮受益人自身擁有的財產,信託內的資產將得以完整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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